为加强我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预防和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及提高我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总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应急( 20152号)(以下简称《办法》)件要求,按照环保部门及我公司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环境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厦门康康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KKKJ-2022) (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现予以发布实施,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